选举任免
平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杨朝辉副院长为平湖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1-02-21 阅读量:288
(2021年2月20日平湖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平湖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杨朝辉副院长为平湖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